蓝天碧水,铺就了接天莲叶;芳草萋萋,滋润着飞鸟虫鱼……春日骄阳下,大黄镇莲浦湖省级湿地公园里,前来踏青、休闲、健身、野餐的游客络绎不绝,微波荡漾的湿地风光,成为令人心驰神往的一波碧水。
“前些年管理方式相对粗放,特别是水环境存在的污染现象,导致很多珍贵鸟类不来了。后来,我们下大力气,落实‘河长制’,让这一片有了河长,大家履职尽责。最后,生态也用她最美的一面反馈给了我们,美丽环境又回来了。”正在沿路巡查的河长李长发激动地说。
为守护群众魂牵梦萦的一方碧水,大黄镇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的理念,以成功创建省级湿地公园为契机,成立了莲浦湖省级湿地公园管委会,划定了游览观光、生态保育等区段,建成了生态科普宣教馆。在此基础上,逐步推深做实“河长制”,为河湖管理组建“生力军”。广大河长根据实际需求组织了巡河队,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以此增强全民保护水环境的责任意识。
“俺们都是主动报的名,本乡本土的,啥也不多说,就想着家乡的水保护好,就成了志愿者,跟着河长把自家的事情办好。”加入了巡河队后,村民肖克文也是干劲十足。
据了解,该镇实行镇、村二级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了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副科级包点干部、村书记任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目标责任,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协调派出所、农综站、水利站、文明办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的联合检查、执法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各类污染河道和破坏水利设施、影响行洪安全等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消除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
“对于河长制落实情况,我们镇纪委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对开展各级河长制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评议,确保生态画卷徐徐展开。”该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苗强如是说。(姚易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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