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界首市人民法院招聘30名司法雇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20   阅读:10537次   来源:系统   字体大小:[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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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市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制书记员30名,派遣到界首市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雇员制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热爱书记员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勤奋工作。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判工作;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10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退伍军人优先(笔试总成绩加2分);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8、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1030--2017117

2、报名地点: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文昌路493号中银富登银行北侧)。

3、报名手续:报名时,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等有效证件,提供复印件各一式两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名表见附表,请自行下载填写)。报名审验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4、开考条件:报名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合成成绩占60%。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末位入围考生笔试分数相同者均可参加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二)》、专业科目:《文秘类》两个科目,笔试总成绩按两科成绩5:5的比例合成。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满分100分。

3、面试: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后,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后,与笔试总成绩按照64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惠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配合市法院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与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界首市人民法院工作。

七、用工待遇及管理

1、待遇:工资标准为2000/+就餐卡(含早、中餐),缴纳五险。用人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2、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界首市人民法院进行日常管理,惠民公司协同进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由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坚持信息公开,市法院和市纪委驻人社、法院纪检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考务事项由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2833300   4881685         

 监督电话:0558——4886797   4888188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

    特此公告。

                 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O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