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文明委〔2015〕7号
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阜阳市文明社区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委:
创建文明社区是创建文明城市的细胞工程,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市民文明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的有效载体,已纳入文明城市考评的重要内容。为夯实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创建工作基础,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四届阜阳市文明社区”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创建工作中,积极性较高、工作突出、成效显著、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城市(县城)社区。
二、名额分配(附件1)
三、评选条件
参与评选的社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原则上要荣获县(区)级以上文明社区称号,文明创建成效显著的社区可破格申报;历届省、市级文明社区需重新申报。
2.2014年以来,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没有严重违纪、违法犯罪,没有发生在本地有较大影响的群体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完成当地确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3.社区居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75%(问卷调查)。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
1.各申报参评社区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逐级进行申报;
2.申报期间,各申报参评社区要将社区基本情况及创建工作实绩在单位内醒目位置和社区网站公示,同时公布市文明办的地址和电话(地址:阜阳市清河路539号市委办公大楼八楼西侧,电话: 2295663),接受群众监督;
3.各申报参评社区应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提供如下资料:书面申请报告、申报表(附件2)、2014年以来创建工作总结材料(突出工作特色和实效,2000字以内)、公示材料(公示结果、公示内容、公示照片),一式两份;
4.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按照评选标准对参与申报的社区组织初审,并统一书面征求当地纪检(监察)、综治、安全生产、人口计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意见,提交文明委研究同意后,确定推荐对象,形成推荐报告(正式文件一式两份)报市文明办;
5.各地的推荐报告和参评社区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由各地文明办统一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后报市文明办创建指导科(邮箱:fyswmbcjzd@126.com,联系人:杨军,联系电话:2295663),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县(市、区)第四届阜阳市文明社区推报材料”。
(二)考核验收
市文明办收到各地的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参照《阜阳市文明社区评选标准》(附件3)对各地推荐参评的社区进行考核验收(考评细则另发)。
(三)命名表彰
考核验收结束后,市文明办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第四届阜阳市文明社区”候选名单,提交市文明委研究同意后,在市直新闻媒体和阜阳文明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后无异议的社区,由市文明委授予“第四届阜阳市文明社区”荣誉称号,予以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是推进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创建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确保此次文明社区申报推荐工作落到实处;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把开展文明小区、文明街巷、文明楼院等基层基础性创建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推出一批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文明小区、文明街巷、文明楼院。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文明社区创建的意义、条件和标准,集中宣传展示社区文明创建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更好地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积极支持、参与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创建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比学赶帮的过程。
3.突出特色,注重质量。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对照创建标准,讲求质量,严格把关,把评选表彰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使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表彰结果社会认可;要注重考核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推行“节俭养德 全民节约”和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等重点工作,真正把工作业绩突出、创建成效明显、具有特色和示范作用的社区评选出来。
附件:1.第四届阜阳市文明社区名额分配表
2.阜阳市文明社区申报审批表
3.阜阳市文明社区创建标准
阜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7月19日
附件1 :
第四届阜阳市文明社区名额分配表
2015年7月
县市区名单 |
名额分配(个) |
备 注 |
颍泉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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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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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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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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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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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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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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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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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发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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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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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第三届阜阳市文明社区审批表
2015年7月
社区全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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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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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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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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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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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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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荣誉和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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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及创建工作简介 |
包括社区基本概况、主要业务指标和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字数在600字以内(可另附)。 | |||||
属地街道办事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文明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纪检、人口计生、综治、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保等部门意见由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按要求统一书面征求。
附件3:
阜阳市文明社区创建标准
一、阜阳市文明社区是指,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效果显著,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县城)社区。
二、根据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实际,创建标准共设置组织机构健全、环境整洁有序、服务功能完善、社区安定和谐、重点工作突出、创建活动丰富、道德风尚良好、志愿服务扎实、日常工作落实9个项目和1个特色加分项目,44项创建内容,共105分。
三、考评主要采用实地查看、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四种方式。
四、2013年12月31日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阜阳市文明社区:
1.主要负责同志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犯罪;
2.在本地有较大影响的群体事件、重大刑事案件;
3.在本地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在本地有较大影响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5.在本地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6.没有完成当地确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项目 |
创建内容 |
考评方式 |
备注 | ||
一、组织机构健全(8分) |
1.有文明创建常设机构,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有具办人员。(2分) |
实地查看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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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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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文明创建工作经费投入。(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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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整洁有序(12分) |
1.社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街巷整洁畅通并设有名牌。(2分) |
实地查看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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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厕、垃圾收集转运等公共设施齐备完好,环卫保洁体制机制健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时清运,不落地不暴露,无二次污染。(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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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丢杂物、乱扯乱挂、乱设落地广告、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破墙开店等现象,无占用公共区域饲养家禽家畜等问题,“牛皮癣”清理及时。(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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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占道(出店)经营、车辆乱停现象,管理有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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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居民楼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内无堵塞,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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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功能完善(12分) |
1.社区服务中心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社区便民服务设施齐全(如建有爱心超市、便民服务店等),群众满意率高。(3分) |
实地查看 材料审核 1、4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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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新建小区无障碍设施完善,楼道内照明灯完好、无缺失。(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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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有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室等,并能正常开展工作,有工作记录。(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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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或卫生服务站)纳入城镇医保定点机构。(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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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备注 |
四、社区安定和谐(14分) |
1.社区安装有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社区警务室建设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2分) |
实地查看 材料审核 3、5、7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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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残疾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等困难弱势群体登记制度,并完善帮扶档案,开展扶贫帮困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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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回答陌生人询问;邻里和睦、邻里互助,无打架斗殴现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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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居民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无制造、窝藏或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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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非法宗教和法轮功等邪教活动,无制毒贩毒吸毒、聚众赌博、传播色情文化等社会丑恶现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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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恶性案件、无拐卖妇女、儿童、残疾人现象;虐待和不赡养老人案件少于2起(每年),家庭暴力投诉少于2起(每年),无不抚养未成年人案件。(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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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引导市民遵守《阜阳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不在公共区域内违规放养犬类。(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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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点工作突出(10分) |
1.建设创建阵地。有道德讲堂(文明市民学校)、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文体活动室、学雷锋志愿服务广场(志愿服务站),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牌、橱窗)、文化墙、网站等阵地宣传文明创建工作;群众对社区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在90%以上。(2分) |
实地查看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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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创建内容 |
考评方式 |
备注 | |||
五、重点工作突出(10分) |
2.开办道德讲堂。开展流程规范的道德讲堂活动,包括“自我反省、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等基本环节,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做到有固定场地、有计划、有氛围、有记录。(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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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志愿服务。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和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组,开展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和文明传播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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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置公益广告。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利用宣传阵地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创建等公益广告宣传。(2分) |
实地查看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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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文明大行动。立足社区居民和属地机关单位,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宣传《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提升市民文明素质。(2分) |
材料审核 5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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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创建活动丰富(12分) |
1.社区拥有多支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业余群众文体队伍,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3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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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文明街巷、星级文明户、最美人物、好婆婆好媳妇等各类评选表彰活动。(3分) |
实地查看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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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创建内容 |
考评方式 |
备注 | ||
六、创建活动丰富(12分) |
3.开展“三风”建设(读书学习之风、文明礼仪之风、勤俭节约之风)活动,有部署、有落实、有效果,有低碳生活、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内容。(3分) |
材料审核 3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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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与支持文明城市创建、“三线三边”暨农村环境治理活动,推进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文明建设,提升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水平。(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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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道德风尚良好(14分) |
1.围绕重要节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2分) |
实地查看 材料审核 1、2、7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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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我们的节日”、中华经典诵读、爱国歌曲大家唱、各类文体活动及主题实践活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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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第四届安徽省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安徽好人”、“阜阳好人”的学习宣传和推荐评选活动,开展社区好人评选活动,设立好人榜。(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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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困难群众的帮扶活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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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活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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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要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着力构建诚信社区。(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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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抵制婚丧事大操大办,无封建迷信活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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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备注 | ||
八、志愿服务扎实(12分) |
1.宣传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志愿服务理念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群众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知晓率在90%以上。(2分) |
材料审核 1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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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围绕“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关爱他人”,突出重要节日、公共场所和重点人群,开展“清洁家园、美化环境”、文明引导、邻里守望、保护山川河流及关爱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志愿服务活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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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社区服务窗口设置志愿服务台(便民服务台),营造友善奉献的社会风尚。(2分) |
实地查看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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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由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联合组建的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工作达到“八个有”(有阵地、有机构、有队伍、有制度、有台账、有平台、有活动、有成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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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由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牵头依托物业公司成立的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社区居民(户)参加志愿服务率达10%,经常开展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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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有社区志愿服务广场,经常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广场活动,工作做到“九个有”(有固定场所、有专人负责、有服务队伍、有服务项目、有服务时间、有标识标牌、有规章制度、有宣传氛围、有档案资料)。(2分) | |||||
项目 |
创建内容 |
考评方式 |
备注 |
九、日常工作落实(6分) |
1.信息报送和网络宣传。整合社区信息资源,在中央、省、市文明网和各类媒体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省、市级文明社区搭建网络展示平台,依托社区网站开辟文明社区创建栏目,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3分) |
材料审核 1网络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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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档案资料。按照创建标准,科学分类,规范建设年度档案资料。(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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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加分(5分) |
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在中央、省、市级媒体进行宣传推广;获得国家、省、市级综合荣誉奖项;承办省、市文明办指定的重点工作(或会议);推报当选中国好人、安徽好人、阜阳好人数量位居全市前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实现全覆盖。(5分) |
材料审核 网络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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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