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文明委〔2015〕6号
关于评选表彰第九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委,阜合产业园区党工委,各有关单位:
文明单位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已纳入文明城市考评的重要内容。根据《阜阳市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规定及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九届阜阳市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基层单位(包括街道办事处),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央和省直驻阜企事业单位;
2.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的旅游景区;
3.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暂行办法》,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按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二、评选条件
(一)近两年(2014年-2015年)在文明创建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达到《阜阳市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并在全市和本系统的各项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单位;
(二)连续两届的县(市、区)级文明单位可以申报,原省、市级文明单位需重新申报;
(三)2013年12月31日以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
2.员工发生刑事案件;
3.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
4.员工发生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评议处于落后位次者。
三、名额分配(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
1.自愿申报。本次申报坚持自愿原则,各地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向当地文明委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积极发动,广泛动员,把申报过程作为全面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过程,迅速营造宣传氛围。
2.逐级申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所有申报单位(含旅游景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分别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产业园区工委办提出书面申请;市直、中直省直驻阜单位直接向市文明办申请;同一申报单位不得同时向两个推荐单位申报。
3.进行公示。各单位在申报期间,要将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情况及工作实绩在单位内部醒目位置和单位网站公示一周,同时公布市文明办的地址和电话(地址:阜阳市清河路539号市委办公大楼八楼西,电话: 2295663),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征求意见。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产业园区工委办对申报单位统一书面征求相应纪检、人口计生、综治、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部门意见;市直、中直省直驻阜的申报单位由市文明办统一书面征求相应的纪检、人口计生、综治、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部门意见。
5.提交材料。各申报单位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报告、申报表(附件2)、能体现本单位特色的文明创建总结材料(不超过2000字)、公示材料(含公示内容、公示图片、公示结果),一式两份(不需装订)。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委、阜合产业园区党工委要按照分配名额拟定推荐对象,将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整理汇总后,连同推荐报告(正式文件一式两份)、相关部门审核意见材料,于2015年9月10日前报至市文明办;市直、中直省直驻阜单位申报材料于2015年9月4日前直接报至市文明办,需征求系统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的市直、中直省直驻阜单位,审核材料一并报送。各地各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市文明办(邮箱:fyswmbcjzd@126.com,联系人:杨军,联系电话:2295663),注明“**县(市、区)或**(单位名称)第九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申报材料”。逾期没有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评选考核
市文明办收到各地的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参照《阜阳市文明单位创建标准》(附件3)对各地推荐参评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三)命名表彰
考核验收结束后,市文明办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第九届阜阳市文明单位”候选名单,提交市文明委研究同意后,在市直新闻媒体和阜阳文明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后无异议的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为“第九届阜阳市文明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文明委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创建过程作为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和职工文明素质的过程,切实加强领导,摆上重要位置,做出周密安排,确保此次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文明办要充分发挥牵头联络、参谋助手、协调服务的作用,确保评选推荐工作严谨规范有序进行。
2.全面发动,踊跃推报。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创建活动;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考虑行业分布,向企业、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学校以及基层单位倾斜,使文明单位具有更强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3.坚持标准,以创促建。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创建标准,对照标准补缺补差,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时间要求,层层把关,优中选优,不按时间要求进行申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要充分结合地区和单位实际,不断拓展创建活动的领域和阵地,创新创建活动的载体和方法,使申报推荐过程成为检阅工作、改进不足、总结经验、提高水平的过程。
4.求实创新,突出特色。各地各单位要在工作中注重工作实效,真正把那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单位推荐上来;要在充分调查研究、掌握各方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打造文明单位创建的新形式、新内容和新项目,体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时代性和创新性。
附件:1、第九届阜阳市文明单位名额分配表
2、第九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申报表
3、阜阳市文明单位创建标准
阜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7月19日
附件1
第九届阜阳市文明单位名额分配表
2015年7月
县市区及部门名单 |
名额分配(个) |
备注 |
颍州区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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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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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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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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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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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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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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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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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发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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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合园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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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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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省直驻阜单位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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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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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第九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申报表
2015年7月
单位全称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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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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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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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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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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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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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荣誉和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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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及创建工作简介 |
包括单位基本概况、主要业务指标和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字数在800字以内(可另附)。 | ||||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文明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纪检、人口计生、综治、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部门意见由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产业园区工委办、市文明办按要求统一书面征求。
附件3
阜阳市文明单位创建标准
一、阜阳市文明单位是指,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的单位。
二、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际,创建标准共设置领导重视、“三优”工作、“三风”建设、文明单位“五个一”建设、道德风尚、文化建设、创建活动、宣传信息和文明单位大展台工作、日常考核、业务工作10个项目及1个特色加分项目,33项创建内容,共105分。
三、考评主要采用实地查看、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四种方式。
四、2013年12月31日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阜阳市文明单位: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
2.员工发生刑事案件;
3.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
4.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评议处于落后位次者。
项目 |
创建内容 |
考评方式 |
备注 |
一、领导重视(9分) |
1.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有分管领导、具办科室和具办工作人员。(3分) |
1实地查看 1、2、3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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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中长期规划,有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有领导班子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会议记录,每年不少于4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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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明创建工作经费投入情况,有开支项目清单、报销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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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优”工作(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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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美环境建设。有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环境建设效果良好,做到:垃圾袋装化,不落地、不积存、不造成二次污染;地面、墙面整洁,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公共区域注重绿化,整体环境美观;有浓厚的机关(企事业等)文化、道德文化和公益宣传氛围。(3分) |
实地查看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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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良秩序状况。有公共秩序建设具体措施,有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公共秩序建设效果良好,做到:办公区、生活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治安防控体系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窗口单位设立志愿服务台,有便民服务设施,有投诉电话和投诉记录本,大厅布局合理,服务流程上墙,服务标识规范。(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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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质服务状况。有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和主题活动,有服务制度和服务承诺,有常态化管理措施,对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奖励。(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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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风”建设(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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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书学习之风。有学习方案、必读书目、考核办法和交流活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学习计划、学习制度、学习记录和讨论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学习宣传教育情况;单位机关书屋建设情况;开展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情况。(3分) |
实地查看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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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创建内容 |
考评方式 |
备注 | |
三、“三风”建设(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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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明礼仪之风。有文明有礼培训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宣传氛围和评比展示活动,有员工文明守则或行为规范。(3分) |
实地查看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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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勤俭节约之风。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节约型机关(单位)”建设情况,有活动方案和活动记录、有勤俭节约制度规定、有经常性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低碳生活、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节俭氛围,评选“节俭之星”。(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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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明单位“五个一”建设(15分) |
1.一堂:开展流程规范的道德讲堂活动。道德讲堂场所及背景固定,讲堂背景等设置符合市文明办统一要求,有固定主持人1-2名、宣讲员2-3名,有年度活动计划和管理制度;有经常化活动,省级以上(含省级)文明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市级文明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有明确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有反映每期活动内容及效果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有规范的活动流程,包括“自我反省、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等基本环节;有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道德讲堂显要位置要设有反映道德文化内容的标牌标识等。(3分) |
实地查看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5网络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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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队: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比例不低于本单位总人数的80%,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台账规范、市文明办有备案。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宣传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志愿服务理念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围绕“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关爱他人”,突出重要节日、公共场所和重点人群,开展“清洁家园、美化环境”、文明引导、“邻里守望”、保护山川河流及关爱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窗口设置志愿服务台(便民服务台),经常参加所在社区的志愿服务广场活动,打造志愿服务品牌,营造友善奉献的社会风尚。(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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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创建内容 |
考评方式 |
备注 | ||
四、文明单位“五个一”建设(15分) |
3.一牌: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牌)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宣传。(3分) |
实地查看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5网络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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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桌: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按照习近平同志关于“舌尖上的浪费”有关批示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节俭养德、全民节约”为主题,在单位内部和职工食堂设置“不剩菜、不剩饭”等公益宣传和温馨提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文明用餐理念,营造节约用餐、健康饮食良好习惯。(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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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传播: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组并开展扎实有效的文明传播活动。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及禁毒、环保宣传等活动,有活动方案,有传播文明风尚的环境布置和人员队伍,有员工文明上网的规范要求,有网络、手机文明传播行动;成立3-5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发动干部职工运用微博、论坛、QQ群等多种形式,在网络空间里传播文明、引领风尚。(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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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道德风尚(14分) |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每季度的重要节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情况。(3分) |
材料审核 1、2、3实地查看、问卷调查 4网络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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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先进典型、道德模范的推荐学习和关爱帮扶。培育、推荐、评选、学习单位(系统、行业)先进典型,开展五好家庭、最美人物、先进工作者、优秀职工等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帮超浓厚氛围;参与“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安徽好人”、“阜阳好人”推荐评选、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单位职工的帮扶活动。(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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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创建内容 |
考评方式 |
备注 | ||
五、道德风尚(14分) |
3.构建诚信单位(企业)。有诚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宣传氛围,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宣传教育,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提高干部职工道德素质;抓住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公共秩序三个重点,解决诚信缺失、公德失范问题,在单位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实践”系列活动(重点突出生产、流通、食品药品企业和窗口行业),参与社会“征信系统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4分) |
材料审核 1、2、3实地查看、问卷调查 4网络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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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工作方案,有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志愿服务活动,有对单位职工子女关爱教育活动,有中华经典诵读、网上签名寄语、童心向党、童谣传唱等活动。(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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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化建设(10分) |
1.“我们的节日”活动开展情况。有年度活动方案(2015年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期间)和活动记录,有节日文化活动、民俗活动和相关的环境布置。(4分) |
材料审核 1、3实地查看 2、3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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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开展情况。有年度工作方案,有应知必读的道德经典书目、篇目,经常开展诵读活动,有指导道德经典诵读活动的文化志愿者。(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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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题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开展情况。有活动方案,有能够满足员工文体活动需求的场所,有经常性的活动项目,有指导主题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的志愿者。(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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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创建活动(15分) |
1.基层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有文明处(科)室、先进科室、文明班组、服务明星等创建活动方案、创建标准和相关记录。(3分)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1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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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创建内容 |
考评方式 |
备注 |
七、创建活动(15分) |
2.参与创建活动情况。参与支持城乡文明创建、“三线三边”暨农村环境治理活动;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活动,宣传《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提升单位职工文明素质。(3分)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1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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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雷锋活动情况。有年度工作方案,有具办科室和具办人员;有体现雷锋精神的岗位规范或行为守则,将岗位学雷锋活动情况纳入单位和职工个人考核内容;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开展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等活动,有总体措施和总结材料。(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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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村镇、社区、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的结对共建情况。有结对共建的实施方案;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共建内容;有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的记录材料。(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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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情况。有捐资助学、慈善救助、扶危济困、紧急援助、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活动记录。(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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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宣传信息和文明单位大展台工作(6分) |
整合单位信息资源,在中央、省、市文明网和各类媒体宣传展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省级以上(含省级)文明单位有专职人员负责“文明单位大展台”建设工作,常态化更新栏目刊播内容,每个栏目每月信息更新不少于2条,信息格式规范、内容充实、图文并茂。(6分) |
材料审核 网络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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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日常考核(8分) |
1.上级文件办理情况,查看单位领导关于中央、省、市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件的批阅及相关工作的办理、落实情况。(2分)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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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创建内容 |
考评方式 |
备注 |
九、日常考核 (8分) |
2.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与、承办市文明办组织的重大活动和有关会议情况。(2分)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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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查通报问题整改反馈、专项工作材料上报是否及时等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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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亮点和品牌建设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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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业务工作 (5分) |
国家、省、市级获奖情况,“政风”、“行风”评议情况。查看有关媒体报道、统计年鉴、总结材料或其他可认证的文件资料、证书、奖牌。(5分) |
材料审核 网络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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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加分 (5分) |
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在中央、省、市级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创建成果入选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创新案例;获得国家、省部级综合荣誉奖项;承办省、市文明办指定的重点工作(或会议);精神文明宣传信息和文明单位大展台建设工作始终处于全市前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实现全覆盖。(5分) |
材料审核 网络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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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