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出实招,办实事,紧盯审判前沿,创新审判模式,将审判委员会委员亲历庭审活动常态化。
审判委员会是法院内部最具权威的审判机构,其运行模式是听取合议庭及主审法官汇报,而最终决定判决结果。由于审判委员会委员不能亲历庭审,对案情的了解主要来源于主审法官的汇报,往往局限于对案情的了解,或多或少的制约着、影响着审判质量,这就是常说的审判者不“判案”,判案者不“审案”。为充分发挥及完善审判委员会的审判职能,今年4月,该院党组专门制定了审判委员会委员亲历庭审制度,规定每位审判委员会委员每月不少于一次亲历庭审;每人每年要主审一到五件案件;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审判委员会委员要亲自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建立审判委员会委员庭审台账,对亲历庭审及主审案件情况,计入个人绩效考核档案。使这项工作常态化,切实改变“判者不审”,“审者不判”的审委会判案模式,不断提升审判委员会素能,不断提升案件质量,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切实做到维护司法独立、树立司法权威,彰显司法公信力。(季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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