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从阶段上分有哪些主要预防措施?
针对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 (一)前期预防措施是针对风险点采取的预防性措施。主要是综合运用各种工作手段,将预防腐败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贯彻于各个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制定前期预防措施的关键在于从本单位、本岗位的具体工作中找准“风险点”,将前期预防措施明确为具体工作任务,以便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二)中期监控机制是开展风险预警和工作检查的动态性措施。主要是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和垂直抽查等三种手段,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中期监控机制的关键在于发挥好各类监督渠道的作用,形成对廉政风险的有效的监控“网络”;同时发挥及时纠错功能,确保各项前期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三)后期处置办法是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实施的惩戒性措施。主要是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对存在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告诫,对前期预防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导。实施后期处置办法的关键在于对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实施超前处置,及时纠正偏差,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十五、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执行阶段具体措施有哪些?
(一)前期预防措施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前期预防措施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界定风险的基础上,针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采取廉政教育、听证质询、公开承诺等前期预防措施,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性,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1、思想道德风险的预防措施 防范思想道德风险要以廉政教育、谈心活动、人文关怀为主要措施。
(1)廉政教育 各级党组织要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的经常性学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养成自觉学习、自省自励的习惯,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①廉政教育可以采取举办培训班、报告会、廉政党课、专题研讨、廉政展览、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 ②各单位要每月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每次不得少于一个小时。 ③各单位要建立廉政教育工作台帐,记录廉政教育的计划安排、阶段总结以及开展教育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教育内容、研讨发言等情况。 ④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及时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定期交主管领导审阅,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由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定期抽查。
(2)谈心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谈心活动,加强党员干部之间的思想交流,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帮助党员干部解决思想困惑。 ①谈心活动可以采取集体廉政谈话、个别谈心、互帮互助等形式。 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谈心活动。当党员干部出现工作效率不高、工作表现不佳等情况,以及面临职务任免、岗位调动、家庭发生重大事项时,党组织应当及时安排此类活动,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变化。 ③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与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每年谈心应不少于两次,谈心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应做好记录,以备检查。
(3)人文关怀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从精神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干部,提倡高尚的精神追求,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缓解党员干部的工作压力,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①组织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如举办读书会,业务知识、廉政知识竞赛,推荐优秀书籍等。 ②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如书画,棋牌类、球类等活动。 ③组织对困难党员帮扶活动,解决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4)规范日常行为。将党员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八小时以外的表现纳入管理和监督范围。
2、制度机制风险的预防措施 防范制度机制风险要以听证质询、办事公开、权力制衡为主要措施。
(1)听证质询 听证质询是指有关单位、各部门在做出重大事项决定前,通过召开有各方代表参加的听证质询会,公开重大事项决策方案以及相关依据和理由,听取参会代表意见,解答相关问题。听证质询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应作为有关单位做出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①听证质询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行政执法方面的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其他需要听证质询的重大事项。 ②听证质询中的各方代表应包括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相关单位代表、社会群众代表以及其他与所做决定有关的代表等。 ③听证质询会的程序主要包括:宣布听证质询会内容、介绍参会人员;有关单位宣读重大事项决策方案,说明依据和理由,回答听证质询会参加人及有关人员的询问;参会人员发表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质证和辩论;对听证质询会进行总结并宣布听证质询会结束。
(2)办事公开 办事公开是指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开具体职能、工作程序、事项办理结果等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
(3)权力制衡 权力制衡是指通过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等方式,加强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利用制度的规范力、约束力控制权力的运行,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①单位的领导班子及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严格落实组织人事制度、财务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 ②实行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直管”的做法,即不直接管人事、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中,主要负责人不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待其他班子成员发表完意见后,最后陈述自己的意见。 ③单位根据业务特点,将决策与执行,审批与复核,调配与使用,调查与处理等工作流程分离,由不同业务部门完成,形成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相互牵制,相互制约。 ④单位掌握人、财、物等重要权力的关键岗位人员要定期轮岗。 ⑤单位要针对制度缺陷、措施未细化等问题,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细化执行措施,缩小和规范自由裁量权。
3、岗位职责风险的预防措施 防范岗位职责风险要以公开承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为主要措施。
(1)公开承诺 公开承诺是指党员干部结合本职工作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中有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就业务工作、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等方面向公众公开承诺。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办事。 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 ③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 ④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以及一次性告知和限时服务的规定。 ⑤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述职述廉 述职述廉是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岗位职责的具体体现。述职述廉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省委、阜阳市委和我市有关文件执行。 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②执行民主集中制,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 ③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④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廉政档案制度等情况。 ⑤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情况。
(3)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是在提高工作透明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了解群众反映的一种手段。组织者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民主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情况。 ②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监督措施情况。 ③党员干部个人申报事项的准确度和公开承诺履行情况。 ④参与廉政教育学习、谈心、互帮互助等活动情况。 ⑤依据规定参与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职代会情况。 ⑥其他需要进行民主测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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