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经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对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巡察。现将巡察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深化政治巡察,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重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检查选人用人情况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检查“四风”问题整治等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责任、遵守纪律、执行纪律等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检查廉洁从检和惩治司法腐败问题等情况;围绕司法规范化建设,检查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情况。
三、巡察时间
2020年11月9日至12月4日工作日。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组驻地:界首市中原路439号锦华饭店。
巡察举报专用电话:18255823836。
受理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来信邮寄地址: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邮编:236200。
巡察组分别在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大厅和正门外侧监控不能覆盖区域及驻地酒店正门外放置了信访意见箱,并在驻地酒店大厅设置了0045号巡察专用邮政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们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电话、信箱等停止使用。
一、巡察对象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深化政治巡察,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重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检查选人用人情况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检查“四风”问题整治等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责任、遵守纪律、执行纪律等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检查廉洁从检和惩治司法腐败问题等情况;围绕司法规范化建设,检查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情况。
三、巡察时间
2020年11月9日至12月4日工作日。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组驻地:界首市中原路439号锦华饭店。
巡察举报专用电话:18255823836。
受理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来信邮寄地址: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邮编:236200。
巡察组分别在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大厅和正门外侧监控不能覆盖区域及驻地酒店正门外放置了信访意见箱,并在驻地酒店大厅设置了0045号巡察专用邮政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们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电话、信箱等停止使用。
中共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赴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巡察组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