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29 阅读:1761次
“我知晓了12月1号之后就不能使用生鲜灯这个消息之后,我觉得非常好,因为在我们购买蔬菜肉类产品的时候,就可以很直观的看到事物本身的品质。”一位正在生鲜超市购买猪肉的刘女士对前来宣传的市场监管人员说道。日前,界首市市场监管局西城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就“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并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致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户)一封信》,提醒告诫经营者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
连日来,界首市市场监管局强化普法宣传,通过边排查、边宣传、边整改等方式,以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排查对象,做好告知与引导工作,敦促经营者对照明设施进行自查,对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的,及时主动更换。
据悉,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灯”排查整治工作共检查辖区经营主体200家次,开展普法宣传20场次,发放宣传单页300余张。
下一步,界首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督促经营者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照明设施。在文件正式实行后,强化监管执法,对使用不符合规定照明设施的,将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金子淦、杨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