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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伤他人拒赔偿 被拘留后付案款

发布日期:2023-11-21   阅读:580次  

  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对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王某处以15日司法拘留,迫使其支付了赔偿款,该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2019年8月12日20时许,王某酒后与邻居胡某发生争执,继而发生厮打,王某将胡某殴打致伤。案件发生后,王某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胡某受伤后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数千元,王某给胡某造成的经济损失拒不赔偿引发诉讼,法院判令王某赔偿胡某各项损失人民币6189.9元。然而,判决书生效后,王某不履行赔偿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王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熟料,被执行人王某为躲避执行离家外出,去向不明,因查询不到王某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的执行一筹莫展。


  近日,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王某从外地回家的消息,便立即驱车前往其住处,将其抓获并带回法院。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拉理,批评教育,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然而,被执行人王某以自己已经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为由拒绝支付赔偿款。根据王某对抗执行的行为,界首法院依法对其实施15日司法拘留。进了拘留所,失去自由的被执行人王某后悔莫及,他向执行法官认错悔错,立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他电话通知其家人送来了赔偿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聂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