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村镇多措并举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发布日期:2018-03-29 阅读:1442次
为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芦村镇多措并举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芦村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负责人任总河长,分管负责人和村书记任河长、河段长;成立镇村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日常工作。
营造管护氛围。通过政务网站、村广播、微信及公示栏等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普及河道管理知识,切实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并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大中沟、河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拓宽群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各级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等,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双月考核范围,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开展巡查治理。河长、河段长对河道、大中沟中出现的水面漂浮物、毁坡种植等情况负总责,同时加强河、沟等水环境治理及日常管护,落实镇村两级河长巡查制度,确保镇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四次,村级河长每日巡查不少于一次,对督查发现问题,制定问题清单,交办给相关责任村,限期整改到位。(李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