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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村全面推进"河长制" 确保水净渠明

发布日期:2017-11-15   阅读:1141次  

  今年以来,芦村镇紧紧围绕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紧密结合秸秆禁烧、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等工作,将“河长制”作为推动全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对“河长制”的宣传、谋划和落实,形成了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良好氛围,全力打造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的人居和生态环境。

  精心组织部署。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导开展管理工作,督促各级河长及成员单位开展水环境治理,组织开展巡查、考核、督查、通报等工作。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实行“一河一长”,建立起镇村两级“河长”全面负责、河道管理员和保洁员日常巡查的管理体系。

  全面加强宣教。利用“村村通”广播、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在各河段设立“河长制”公示牌等方式宣传河塘沟渠管理的政策、意义、措施,增强群众对河塘沟渠的保护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积极推进落实。结合镇域实际情况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厘清任务、明确职责。各级河长采用“脚步量河”的方式对各自分管的河道沿线污染源、风险点进行详细的排查,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治理方案,形成“一河一策”,并认真予以落实整改。

  强化监督问责。完善实施“河长制”相关监督考核机制,健全监测监督体系,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治理和管护不力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渠遭受严重破坏、功能衰减、水质恶化等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刘大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