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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双告知”职责

发布日期:2015-11-27   阅读:1637次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文件精神,界首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

  据悉,“双告知”即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部门要根据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工商部门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明确的,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明确或不涉及审批的,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

  通过“双告知”,一方面有利于让申请人及时了解到“先照后证”改革后,拿到营业执照后仍需取得相应审批方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另一方面有利于各地政府逐步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各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的互联互通、联动响应,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申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