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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实施“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责

发布日期:2016-05-26   来源:阜阳日报  阅读:2337次  

   本报讯 近日,界首市纪委发出通报,对前阶段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较多的该市国库支付中心主任、汽车综合性能监测站主要负责人等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主管单位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这是《界首市公职人员“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出台后实施的第一次问责。
   《界首市公职人员“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对问责的范围、方法和程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旨在打造上下贯通、层层传导、有效问责的机制,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激发争先进位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真正落实。
   《问责办法》对执行党纪政令打折扣、搞变通,工作不敬业、不敢担当,执行遵守组织纪律不严格、工作不讲原则,解决群众困难方面不履职尽责、推诿拖拉、态度生硬,对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及时纠正,不及时整改等5种行为23种情况,视情节追究有关公职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公职人员实行问责分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诫勉谈话、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构成违纪的,还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受到问责的公职人员,取消当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界首市纪委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市将持续抓好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的整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作风和纪律保障。(通讯员 任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