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村村要有秸秆集中堆放点
发布日期:2015-06-03 来源:颍州晚报 阅读:636次
拨付资金、包点到位,村村要有秸秆集中堆放点……为了实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界首对秸秆禁烧工作作了详细规定。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定集中堆放点
界首规定,境内作业的所有收割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设备,明确人员跟机,监督粉碎效果,确保秸秆留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违反上述规定的,禁止在境内作业。同时,农户也可以拒绝支付作业费用。
另外,镇村两级干部分片包点,确保每块地在收割、秸秆粉碎和播种等作业环节都有相应的机械与之对应,并按要求短茬收割、粉碎还田。
为解决散余秸秆的问题,界首以行政村为单位,合理划定若干个集中堆放点,凡散落在田边、沟边、路边、林下的秸秆,要求及时清运到堆放点集中收储,并合理综合利用。
“焚烧秸秆,拘留15天,罚款1000元,取消相关涉农补贴。”当前,在界首辖区内,类似的宣传标语很多,禁烧宣传力度空前。
提前拨付资金,杠杆效应渐显
界首还动用了资金杠杆。对秸秆综合利用实行以奖代补,奖补标准为23元/亩,主要用于支持秸秆还田农机具购置,农机具作业奖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成型燃料利用等。
日前,界首财政部门已拨付1460万元奖补资金到各乡镇街道,并拨出200万元专项经费,对购置打捆机、灭茬机的实行叠加补贴,对秸秆饲料化的予以奖补,提高农民和大户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
颍州晚报记者 徐风光 通讯员 王树剑 陈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