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受害人界首拿到赔偿款
发布日期:2014-07-04 来源:颍州晚报 阅读:722次
“没想到这么快,界首法官就为我这个外地人执行到了救命钱。”日前,界首法院成功执结跨省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好评。
2012年1月23日,家住界首某村的被告人尹某驾驶大型客车行至河北省武邑县曹村村北时,因雨雪天路面结冰导致汽车轮胎打滑,被告采取措施不当造成车辆侧翻,造成一死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事发后,被告尹某弃车逃逸。武邑县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尹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去年3月,负案在逃一年多的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随后,武邑县法院以尹某犯交通肇事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判令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王某89133.70元。由于被告在监狱服刑,赔偿款一直未履行,原告只好向武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尹某的个人财产在界首法院辖区内,日前,武邑县法院跨省委托界首法院代为执行。
界首法院受理该案后,针对外省法院委托执行案件的难点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执行方案。一方面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另一方面前往被执行人家里了解情况,做被执行人亲属的思想工作。同时,执行法官还约请被执行人的亲属来法院与申请人协商,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拿到了赔偿款。记者徐风光 通讯员聂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