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07-04 阅读:1168次
“提高文物保护工作认识,把文物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明确政府和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文物保护与现代科技融合创新。”近日,界首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全市文物工作,并明确了全市文物保护工作重点任务分工。
意见分总体目标、明确责任、加强保护、拓展利用、严格执法、完善保障六个部分,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并就如何落实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是界首市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做好文物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意见明确,到2020年,文物保护利用体系更加健全,文物事业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创新型文化强市建设、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
意见强调,强化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高度重视城市改造和镇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建设项目,应依法征求文物部门意见,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到2020年,完成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臧家公馆”内住户搬迁安置工作,争取专项资金实施全面维修工程。启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黄家庙”“大黄庙”“豫皖苏建国学院”等古建筑抢救性维修项目,完成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保护标志设置。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意见提出,加强文物执法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保障文物工作经费投入,加强科技支撑,重视人才培养。
该意见的出台,对深入挖掘界首文化内涵,提炼界首历史文脉,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不断提高我市文物保护和管理水平有着积极意义,将推动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