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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实施“主管负责 村为主”机制 促工作开展

发布日期:2017-05-16   阅读:942次  

  为确保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如期完成,充分发挥分管、主管干部以及村级组织在农村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干部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泉阳镇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实施“主管负责、村为主”工作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镇政府各办公室负责人、站所长职责权限,落实镇干部指导、村书记负责、村“两委”实施的工作机制。既注重长远性、基础性工作,又兼顾一般性、阶段性工作;既考量全局利益,又着重局部利益;突出一般性、阶段性和基础性工作的有效衔接;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双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坚持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通过实施“主管负责、村为主”工作机制,调动了镇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镇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实现在全市“争一进二保三”的工作目标。(白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