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界首市委始终把宗教工作摆上位置,支持和保证民族宗教局依法行使职权,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都及时听取民族宗教局的意见建议,党委支持民族宗教、服务民族宗教的大局氛围日益浓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重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促宗教工作地位突显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对于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就学习宣传贯彻进行部署,凝聚抓好宗教工作的共识,出台措施推动工作。仅今年以来,界首市委常委会先后2次听取宗教工作汇报,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落实宗教政策、加强宗教人士管理、支持宗教活动等3个方面,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提出详细的要求。近期,市委已完成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大会的筹备工作,就宗教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动员,切实形成关心、支持、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合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宗教工作纳入市委全局工作中去考虑、去部署,成立了界首市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市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大党建”联席会议,听取统战、民族宗教等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民族宗教、统一战线等领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对民族宗教、统一战线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具体任务。2016年以来,市委共研究解决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6件,动员宗教界人士参与秸秆禁烧、城乡环境整治等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参与人数达1.7万人次。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站在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高度,围绕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市委根据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宗教工作的实际特点,坚持从顶层设计入手,制定了《界首市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界首市宗教人士外出请假制度》《界首市宗教人士例会学习制度》《界首市寺观教堂财务管理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并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2016年以来,市乡村三级领导干部与宗教人士谈心谈话400人次,到宗教场所参加开斋节等活动20余场次。
二、重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促宗教工作基础夯实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将政治引领作为宗教界代表人士建设的首要任务。实行宗教人士例会学习制度,指导宗教团体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宗教代表人士学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同心思想,凝聚同心共识,践行同心理念,夯实思想政治基础;实行道案互评互讲制度,引导民族宗教教职人员把宗教的教义,如佛教宣誓的众生平等、慈悲为怀,基督教的自由、平等、博爱,伊斯兰的积极行善、友爱和睦等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中。
二是强化教育培养。围绕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质上能服众的教职人员队伍,采取 “请进来教”、“走出去学”的方式,加强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全面提升代表人士素质。市乡两级定期举办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培训班,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着力在提高民族宗教人士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上下功夫。2016年以来,全市共组织民族宗教人士参加市级以上培训3场次,参训人员20多名;组织市级以下宗教人士培训活动2场次,培训人员30多名。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为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市委健全乡镇街道宗教机构,18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了专(兼)职、宗教助理人员,160个村社区配备了宗教专职信息员,并落实市乡村三级宗教事务网络管理制度,自上而下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和与宗教人士谈话谈话制度,要求三级干部定期到联系的宗教场所开展走访、谈心谈话等,充分了解掌握宗教场所情况和宗教人士思想动态。加强与各级人大、政协的联系沟通,推荐5名宗教人士担任政协常委委员,安排宗教人士参加全市重大活动和有关会议,为他们参政议政搭建平台。
四是强化资金保障。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宗教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在每月发放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费600元的基础之上,今年人均生活费又增加260元,达到860元;每年市财政拨付30万元,用于寺观教堂的维修改善;在每年的春节、开斋节、圣诞节等期间,市乡两级党政领导班子,都走访慰问宗教人士,与信教群众同乐。利用“宗教慈善周”开展募捐活动,鼓励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广大教众奉献爱心,募捐活动所得捐款用于助学、助老、扶持民族村等。
三、重依法按章办事,促宗教事务管理规范
一是抓创建。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评比活动,以活动的开展激发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荣誉感和进取精神,充分调动宗教人士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的积极性。2012年以来,我市基督教堂、清真南寺、东寺等10座宗教堂点,先后被评为阜阳市“五好活动场所”、安徽省和谐寺观教堂、全国和谐寺观教堂;7家民宗宗教工作单位被评为省市先进集体、20个人评为先进个人。
二是抓立规。建立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民主管理组织机构,做到“五个上墙”,即“两个条例”上墙、管理制度上墙、基本情况上墙、民主管理组织成员照片上墙、财务收支情况上墙。依法加强对基督教的管理,对信教群众比较集中的地方,合理布局堂点,实行定点、定片、定人的 “三定”监管方式,坚决依法制止基督教自由传教活动,解决以往基督教私设家庭聚会点和非正常发展的问题。会同市民宗部门坚持经常性深入宗教活动场所,督促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如2015年,市民宗局协同配合南寺寺管会重新聘任新阿訇,成功慰留清真东寺韩志江阿訇,确保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稳定。
三是抓打非。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借助信教群众雪亮的眼睛,建立起以秘密情报信息网络,在易出问题的重点场所和重点对象周围配备信息员,实行日常定期排查,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前重点排查,突出问题滚动排查等措施,加大对非法宗教骨干人员的“找、控、转”力度,查找“非正常传道人员”。全市近年来共稳妥化解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矛盾纠纷300余起,制止乱建宗教活动场所19处,劝散、取缔私设聚会点 36个,依法制止借教敛财9起,确保了宗教领域稳定和谐。
四、重“中国真理教会”严控,促界首宗教净土的保持。目前我市范围内未受到“中国真理教”的影响侵蚀。主要做法是: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及时召开“中国真理教会”防范和处置工作专题会议,抽调公安、信访、司法、综治、民政、宣传等力量,成立了全市邪教组织摸底排查小组,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夯实责任,严防“中国真理教会”邪教势力渗透到界首。二是强化排查,防患未然。建立了统一排查、分类管理、及时上报、限期解决的工作机制。三是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督促宗教教职人员在讲道中,重点宣讲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价值观,使信徒自觉走正路,正言正行,不去非法宗教活动场所,不听歪理邪说。向存在不良思想、可疑言行的人员,及时传递和讲解党的宗教政策,引导他们与正规宗教活动接触,铲除邪教存在的思想“土壤”。四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反邪教工作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把基层反邪教工作变成一项硬指标,做到奖罚分明、严格认真,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委常委 市委办公室主任 市委统战部部长 周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