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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村切实做好新党员培养发展工作

发布日期:2016-11-07   阅读:1007次  

  党员发展工作是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芦村镇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十六字方针要求,严把入口关,提高透明度,改进老模式,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和质量,取得了良好成效。

  镇党委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对各村和镇直各单位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年初制定本镇2016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方案,明确培养数量任务,做到有保有压、有放有控,质量为先、科学发展。要求各村、各单位党支部严格按照计划内容,有针对性地把辖区内优秀人才纳入重点培养对象,做到宁缺毋滥,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通过党组织、党员、群众三个渠道推优推先遴选合适的发展对象,改变以往党支部单一物色发展传统模式。着力发展和培养机关单位年轻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善于联系群众普通村民、非公企业领域专业人才六类人员,优化党员的年龄、文化结构,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通过定期集中授课、远程教育、理论考试等方式,系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发展历史、党规党纪,接受党的思想洗礼,提高思想觉悟。将“两学一做”、“三争三创”、“五亮五比”等主题教育活动延伸到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中来,以活动为学习载体,写笔记、做讨论、真实践,以知促行,提升素养。对于列为积极分子的人选,在两名入党介绍人之外,镇党委再指定一名优秀党员作为培养“辅导员”,专门进行传、帮、带,引导、端正其入党动机,发挥一定的先锋示范作用。

  从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发展对象,到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都严格工作程序和手续规定,做到“三审三查三不批”,即:审材料,查发展党员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和真实,材料存在问题的镇党委不予审批;审程序,查党支部确定拟发展对象的程序是否严谨缜密,程序有漏洞瑕疵的镇党委不予审批;审素质,查拟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和表率作用是否符合党员的条件,素养表现有缺位的镇党委不予审批。(刘大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