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发出阜阳首张企业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
发布日期:2016-10-21 阅读:1003次
根据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快实施“一照多址”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省登记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分支机构),在其登记住所所在地的区(市)县内设立经营场所,无需前(后)置审批的,可以办理“一照多址”登记,不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文件下发后,界首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要求,积极宣传,遵从企业自愿原则,于10月17日为界首市李颖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颁发了企业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阜登记备字〔2016〕1号),为阜阳地区第一份企业经营场所备案。
实施“一照多址”登记进一步释放了场所资源,简化了企业办事手续,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评价。(申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