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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日期:2016-10-19   阅读:1023次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对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界首市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界首市按照中央、省、阜阳市统一部署,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为统领,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始终坚持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队伍建设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五年来,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凝聚了新合力,主动搭建传统媒体、新媒体、常态普法等平台,实现了新突破,并持续开展“法律六进”、“12.4”、“江淮普法行”等活动,形成了新常态。同时,积极打造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农村法律明白人等队伍,激发了新活力。

  界首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履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为全面深化“法治界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