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村明察暗访常态化落实“机关病”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16-08-12 阅读:2950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机关病”专项整治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职责,整治“慵懒散”行为,芦村镇紧紧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大力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严查违纪行为,端正工作作风。
镇纪委着力创新明察暗访工作机制,加强对明察暗访工作的领导。镇纪委书记挂帅,牵头制订明察暗访工作方案,理清思路,严格落实明察暗访工作任务。明察暗访工作组采取暗访为主、兼顾明察的方式开展工作。暗访主要通过随机突访、查看考勤记录等方式开展;明察则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情况介绍等方式进行。
根据明察暗访任务分别制定《芦村镇机关作风纪律督查表》、《芦村镇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查表》,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为官不为”情况、违反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和走访群众意见情况等五个方面,将全镇机关单位、各站所、各村委会纳入明察暗访工作范围,消除监督盲区,实现明察暗访工作全覆盖。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机关病”的六种表现、廉洁自律及履职尽责工作情况为着力点,重点解决工作纪律松弛、落实决策不力、作风不实、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坚持“发现的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对拟通报的问题反复核查,保证其严肃性、公正性。
芦村镇针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通报批评,使被通报的单位、个人深刻认识到存在的错误和缺点,并督促其对照问题逐一整改。同时,该镇纪委将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对照问题促整改、定措施,督促全镇干部职工落实履职尽责要求。(刘蓬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