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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提高2016年城乡低保标准

发布日期:2016-07-12   阅读:1252次  

  为进一步健全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落实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科学制定低保标准,逐步缩小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差距。根据阜阳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总体要求和物价上涨等因素,界首市适时调整和发布2016年城乡低保标准。

  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市民政局按照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加快形成城乡低保标准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相适应的有效联动机制,2016年适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2016年提前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科学制定标准。为切实保障我市城乡低保群体的基本生活,满足低保人群的生活质量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根据省、市要求,我市2016年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150元。

  实行分类施保。(一)A类家庭及A类人员:赡抚(扶)养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特别困难家庭,家庭成员中有三无人员、70周岁以上老年人(含70岁)、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此类人员城市500元/月,农村260元/月全额补贴,同时增发30%低保金。

  (二)B类家庭及B类人员:赡抚(扶)养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一般困难家庭,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含60岁)、三级以下残疾人、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子女、子女未成年的单亲家庭中带子女生活的父(母)。此类人员城市350元/月,农村175元/月差额补贴,同时按20%增发放低保金。

  (三)C类家庭及C类人员:赡抚(扶)养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临时困难家庭,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因灾、因病(不属重病范围)等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困难。此类人员城市200元/月,农村90元/月差额补贴。(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