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集:低保整改清理不放松
发布日期:2016-07-11 阅读:1051次
针对低保人数较多、低保清理不彻底的现状,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及时纠正错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王集镇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低保整改清理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落实低保工作整改任务的紧急通知》(皖民社救字[2016]95号)及《关于转发<阜阳市民政局低保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界民电[2015]37号)文件要求,对全镇近年来评定的农村低保进行清理整顿,确保农村低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利用悬挂宣传条幅、村广播等形式,对低保清理核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引起群众特别是村干部的重视;同时,充分宣传低保工作整改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严格按照要求,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大力营造低保清理工作的氛围,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成立低保专项清理领导小组,镇政府作为清理核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工作各环节的组织实施,确保此次清理核查工作有序开展,村级承担主体责任,切实对本辖区内的农村低保对象开展再核查、再清理,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
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制定下发了《王集镇低保专项再审查再清理实施方案》,要求以村为单位,对现有的低保对象继续进行全面的自查和清理整改。并就核查内容、方式以及标准做了具体说明和强调,重点核查内容为不符合条件的“人情保”、“关系保”。由分管负责人带队,到各村进行全面核查,把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退出去”,把最困难的人员“保进来”。
成立督查问责组,严肃问责。一是接受群众举报、信访,对群众反映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敢于碰硬,强化正风肃纪。对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寻租谋私的,依照相关法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二是镇纪委负责对清理核查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干预整改核查工作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建立反馈机制,确保精准公正。对已清退的对象要明确告知清退原因,有异议的,应书面提出正当理由并提供充分依据提出申诉,经入户核查、村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等程序后,报市民政局复核审批。同时,对清理后的低保户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