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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集镇午季秸秆禁烧早谋划早部署

发布日期:2016-05-25   阅读:1059次  

  为切实做好全镇午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安全。近日,王集镇召开午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会议,午季禁烧工作全面启动。

  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全镇12个行政村自行组织宣传车辆,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秸秆禁烧的各项规定。并在全镇主要街道、主干路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各村利用广播、横幅、标语、宣传单等有效的宣传手段,每天利用广播播放秸秆禁烧政策不少于3个小时。

  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秸秆禁烧办公室,明确工作人员。各村成立相应机构,确定包保地块,指挥、协调禁烧工作;建立健全禁烧网络。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管理,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田间地头;镇纪委不定期深入到各行政村开展督导检查,并及时向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督查情况。

  实行秸秆集中堆放。提早规划,充分利用村内外空闲地、废弃地集中堆放秸秆。严禁在路边、沟边、林边及镇村内主要道路堆放秸秆。秸秆集中堆放点要配备相应的防火、灭火器具,安排专人看管,严防死守,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对秸秆集中堆放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经督促仍不能及时清理、实行集中堆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把此项工作列入考核范围。

  严格奖惩。根据村内地块出现火情的数量,对行政村进行相应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关负责人员以党纪处分。秸秆禁烧期间,由镇纪委安排专人,对镇、村包保干部的到岗出勤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发现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予以从严从重处理;对故意焚烧秸秆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对焚烧秸秆照成重大污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没有出现焚烧秸秆的村,按照小麦种植面积给予一定奖励。(赵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