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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检察院:未检30年,绩优而道远

发布日期:2016-05-10   阅读:947次  

  近些年来,该院为体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关爱,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教育为主的未检方针,在未成年检察工作中做了一系列探索和努力。


 


  一、未成年犯罪案件实行专人专办。在批捕和审查起诉阶段,选择有经验、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干警专门办理该部分案件,公诉部门更是成立了未检小组,实行案件分流,以便更好的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公诉部门和侦监部门也分别获得了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称号。
  
  二、办案过程中严把案件质量关。在办案过程中,嫌疑人的户籍年龄和实际年龄不一致的情况时有发生,可能影响案件的定罪量刑,承办人员在审查时更是严格审查事实和证据,以确定涉案嫌疑人的真实年龄。
  
  三、重视社会调查,慎捕慎诉,少捕少诉。实践中多数未成年人犯罪都是因一时冲动或缺乏学校、家庭的管教而人生观、价值观有所偏差,误入歧途,施以正确的教育、恰当的引导,这些人是很容易挽救和感化的,社会危害性相比较来说并不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罪案件,重视社会调查,切实了解其犯罪的原因和背景、未成年嫌疑人的平时表现等,严格贯彻未检方针,慎捕慎诉、少捕少诉,既避免羁押可能造成的交叉感染,也有利于未成年人更好的回归社会。
  
  五、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预防犯罪,从小做起。近些年,该院积极联合教委等部门,组织干警多次到中小学进行法律宣讲,以案释法,宣传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让他们从思想上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和一致的好评。
  
  2016年是未成年检察工作30周年,在这30年中,该院未检工作一步步发展、成熟、完善。但未检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仍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联合学校、家长及社会各界,通过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教育及法律宣传工作,为国家未来的成长添砖加瓦。(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