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村镇“五个一律”规范农村建房
发布日期:2016-03-29 阅读:974次
为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制止农村建房乱象,正确引导农村建房用地合法、规范、有序, 芦村镇严格农村建房审批环节,严格控制未批先建、少批多占情况的发生,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耕地建房一律不批;沿路建房、河道建房、村界外建房一律不允许;村界内建房一律按程序审批;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的一律不受理;对未批和已批未建的住房,一律按照“六有”、“三禁止”的要求重新审批,防止出现不按规划新建住房的现象。 (李资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