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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评选活动

发布日期:2016-02-29   阅读:902次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文明创建典型评选、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近日,界首市启动第三届文明单位、第二届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评选活动。

  文明单位评选面向全市文明创建工作做出突出的党政机关(含三个街道)、人民团体,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中介组织;文明村镇面向取得突出成绩的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美丽乡村建设的中心村);文明社区面向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社区(城市社区、村改居社区)。

  在各单位申请的基础上,界首市成立了由相关单位组成的复核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予以命名表彰。


  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每两年评选一次,并采取逐级升格制,即只有获得界首市级相关文明称号的,才有资格申报上一级相关文明称号,以此激发各单位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

  市文明委将对获得相关文明称号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工作停滞不前、出现突出问题的,给予必要的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对于工作严重滑坡、出现重大问题的,一经查实,撤销其荣誉称号。

  据了解,本次评选活动从2月25日开始,至3月底申报结束,申报单位需提交申请报告、申请表、创建材料,各类申请表格电子版可以登录“界首文明网”,从“公示公告”栏下载。(代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