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全面调整法律援助标准
发布日期:2015-08-18 阅读:995次
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根据阜政办秘【2015】60号《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有关精神,界首市全面调整了法律援助相关标准,不仅放宽了经济困难标准,还将社会热点民生问题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受惠。
在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方面,逐步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从低保群体拓展到低收入群体。由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今年为例,由原来的贫困家庭低保户调整为每户每人每月收入430元,由于低收入家庭人居可支配收入标准每年会有新的变动,这一标准也由原来的静态标准成了动态标准,惠及更多群众。
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也在现行的法律规定的8项基础上,将军人军属、农民土地纠纷、社会保障、涉法信访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受惠于法律援助,有效缓解法律援助的社会需求。(郭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