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四项制度”推进民生工程实施
发布日期:2015-06-16 阅读:989次
为保障民生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界首市积极探索用制度保障民生工程实施,紧紧围绕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各项制度,建立民生工程长效机制,确保2015年民生工程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界首市民生办与各项目实施单位签订《2015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立下责任状;同时,市民生办要求各单位将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单位一把手为民生工程第一责任人,并把每一个子项目具体落实到人。
二是实行时间节点制。根据全年目标任务和民生工程月度节点进度,对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采用月进度完成情况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控制。
三是实行考核通报制。为提高各项目实施单位争先进位意识,界首市民生办制定了《关于开展民生工程日常工作考核的通知表》,从目标任务完成、政策宣传、数据库管理等方面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考核,同时实行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是实行网上公示制。增加民生工程政策透明度,对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政策内容、补助申请流程、受益对象、补助标准等信息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民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