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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村镇:“三有”要求规范村级例会

发布日期:2015-05-15   阅读:998次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转变思路观念,芦村镇就周二村级例会提出“三有”要求,狠抓村级例会制度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迅速推进。

  有签名。按时、足员参加村级例会是前提基础,镇党委政府要求各村严格按照制度实行会议签到,将无故迟到、早退、旷会,纳入到村级日常考核和党员积分制管理扣分项中来。

  有内容。参加会议的镇村干部,要明确会议议题,结合当前实际,对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优化分工,对即将实施的重点工作进行探讨谋划,对暂时难以解决的事项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并做好记录以备查询。坚决杜绝会议中东拉西扯、高谈阔论、偏离主题。

  有回查。即对前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评、自查,在比效率进度的同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争取在后续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精确高效。

  在“三有”要求实施后,部分镇村干部工作拖拉、进度滞后的现象得到了明显的改观。(刘大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