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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5-05-08   阅读:1400次  

       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多合一”的,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对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这是界首市对将在全市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提出的操作要求。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多起“三合一”场所及家庭式商铺亡人火灾,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界首市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大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三合一”场所和家庭式商铺火灾隐患。
  
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行政许可违规单位场所为主。重点整治以下四种类型的“三合一”和“九小”场所:
  1、将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在车间或者仓库内的工业场所;
  2、利用住宅或出租房屋从事生产加工,住宿与生产混同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3、分布在临街商业用房或住宅内,从事餐饮、游艺、经营等,从业人员大多留宿的经营性场所;
  4、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和村镇,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
  
重点检查内容
  
  专项行动检查内容为:单位(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是否擅自变更许可范围;单位(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好用,重点岗位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单位(场所)是否存在改变防火分区、改变使用性质,周围商业网点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单位(场所)与周围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室外给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按属地原则自行组织开展,当地公安、文化、安监、工商、消防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市政府也将组织督导检查组,适时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对重点隐患单位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界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