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全面启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伙食费、交通费专用票据”
发布日期:2015-04-21 阅读:1179次
近日,为配套落实上级及我市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我市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启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伙食费、交通费专用票据”。
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因组织培训、召开会议等原因开展接待工作,向出差人员收取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内的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应向出差人员出具“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伙食费、交通费专用票据”作为收款凭证。出差人员应将“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伙食费、交通费专用票据”作为报销差旅费的附件。
通过启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伙食费、交通费专用票据”,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差旅费的管理,同时也为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提供了合规证明。(非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