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可以质押贷款
发布日期:2015-04-20 阅读:1157次
为推动界首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工作,加快专利技术的实施与转化,日前,界首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办法确定了申请专利权质押的基本条件,明确了贷款用途、期限和额度:专利权质押贷款只能用于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流动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股本权益项投资,不得用于有价证券、股票、期货等投资经营活动;专利权质押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额度不超过专利权评估价值的50%,且最高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办法鼓励探索专利权质押与实物资产抵押相结合的组合贷款形式。
市财政每年设立500万元的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用于担保机构兑现专利权质押贷款代偿损失。(界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