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司法局加大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化力度
发布日期:2015-04-14 阅读:1093次
人民调解卷宗是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载体,近年来,界首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化制作要求,严把人民调解卷宗质量关,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化建设。
通过批量印制空白格式卷宗、调解员集中培训、卷宗制作专题培训、调解工作考核、卷宗互评互查、现场观摩等形式,为各所提供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形成了良好的创先争优局面。自2011年我市开展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来,各调解组织上报的人民调解卷宗要首先经过书面审查,查看卷宗形式是否规范,包括封皮制作、调查记录、调解协议书签字盖章、卷宗说明、封底等内容;通过书面审查的卷宗要经过电话回访、实地核查,确保卷宗制作程序规范,包括调解申请书制作、调查笔录、调解协议及回访等程序是否规范,对于存在问题的卷宗退回到人民调解员补差补缺后方可重新进入上报审核程序。2014年,各调解组织上报人民调解卷宗1500余卷,其中口头250卷,书面1112卷,全部通过书面审核,在我局组织开展的人民调解案件评查中,随机抽取100卷人民调解卷宗,参与评比的卷宗全部合格,合格率达100%; 88%的调解卷宗案件证明材料充分、询问笔录规范、适用法律正确、调解过程合法、调解协议合理,被评为优秀卷宗。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不断加强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合法化、卷宗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