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司法局狠抓补贴审核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发布日期:2015-02-03 阅读:1158次
为充分调动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界首市司法局及时对2014年第四季度和2015年元月份已办结的128件法律援助案件核发补贴。法律援助补贴的及时发放,有助于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增强承办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重视程度,监督承办人员援助案件办理过程,可从总体上提高法律援助卷宗规范化水平。
考虑到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司法局适当提高了办案补贴标准,在内容要求上更加细化,一般情况下分为诉讼类和非诉讼类两大块,补贴标准民事类、刑事类、行政类诉讼案件每件600元,跨省、县办理的案件视案情疑难复杂程度报局领导研究,每件适当增发200-400元;非诉讼类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每件补贴100-400元不等。承办人员补贴由案卷补贴和办案补贴两部分组成,援助案件办结后15日内承办人员向法律援助中心报送案卷材料,援助中心初审后,将案卷材料不合格的退还承办人员补充,补充后仍不合格又没有充分理由说明的认定为案件质量不合格。初审结果由法律援助负责人校对后报送分管领导审核,最后呈报局长审批。合格的案件按照案卷补贴和办案补贴标准发放补贴,不合格的案件只发放案卷补贴。审核过程中发现承办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案卷材料或违反规定收取受援人财物的,取消补贴资格,视情节轻重建议上一级司法机关给予处理。(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