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法院首次开审暂予监外执行案
发布日期:2015-01-09 阅读:1200次
1月8日,界首法院对申请人廖某暂予监外执行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应邀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旁听。
申请人廖某系湖北省应城市人,因非犯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阜阳中院作出(2014)阜刑终字第00317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4年11月13日廖某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界首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法庭上出庭检察员与辩护人就申请人所出示的疾病诊断报告、病理检查报告单、门诊病历及社区矫正评估意见等证据进行了质证,对廖某所患疾病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颁布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进行了辩论。因暂予监外执行案需要公示,法庭对是否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没有当庭裁判。
这是界首法院首次尝试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开启了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新机制。(季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