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账不依法 反赔八千八
发布日期:2014-12-24 阅读:1148次
一起因讨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日前经界首市砖集人民法庭法官耐心调解结案,被告李去赔款后,对自己一时冲动伤人的后果,悔恨不已。
界首市砖集镇的张委和李去原是同村好友,关系亲密。2009年,张委生活遇到了困难,急需4000元钱应急。思来想去,找李去去借。都是朋友,李去二话没说,就借给张委4000元。李去本以为张委很快就能还上,中间也不好意思开口讨要。可过了2年,张委也没提还钱的事。李去没办法只能去要。张委称眼下没钱,宽限些日子肯定还。又2年过去了,钱还没还,这期间李去多次索要,张委以各种理由拖着不还。李去越想越生气,觉得这个朋友没义气,欺人太甚。到了2014年7月,李又找到张要求其还款,张仍称其无钱偿还。几年以来的积怨终于暴发了,李去随手拿起一把铁锨就打向了张委头部。张受了伤,住院20天,造成各项损失12800元。
张委把李去起诉到界首市法院砖集法庭。办案人认为,二人原本就是好朋友,而且李去在张委困难的时候帮助过他,该案件有调解的可能性。就约双方当事人谈心,经过几轮耐心的调解工作,双方都认清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最终在法庭的调解下,李去同意扣除张委欠的4000元,另赔偿张委8800元。(界首法院 李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