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村镇环境整治以群众自治促整治
发布日期:2014-12-10 阅读:1197次
芦村镇以加强群众自治为核心,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将卫生责任落实到村干部、村民身上。
一是组织村民当好“宣传员”。组织党员群众、热心村民通过入户宣传、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多样宣传。
二是组织村民当好“保洁员”。成立志愿者队伍,多次清理S204线路段乱堆乱放。同时发动宣传各户群众积极缴纳相应的卫生费,增强群众维护环境的意识,让更多的群众做到包绿化、包美化、包卫生、包秩序、包管理“门前五包”环境治理要求。
三是组织村民当好“监督员”。发现有垃圾及时不清理,乱倒乱放现象,及时联系相关责任人。
四是组织村民当好“评议员”。由群众对新成立的环卫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环卫工作打分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底考核。
芦村镇按照“村民成为参与者、村成为管理者、政府成为组织者”的思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让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努力为自己营造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李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