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参加阜阳市“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4-09-17 阅读:1551次
界首市人民政府
关于参加阜阳市“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
通 告
界政通〔201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阜阳市政府关于“每年9月18日为全市统一防空警报试鸣日”的要求,检验防空警报试鸣效果,警示人民不忘国耻,珍爱和平,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2014年9月18日上午9点18分参加阜阳市统一组织的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鸣放周期
(一)预先警报:9:18—9:21。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二)空袭警报:9:28—9:31。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三)解除警报:9:38—9:41。连鸣3分钟。
二、注意事项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属依法组织的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灾情情况发生,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界首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