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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医保局:学习《条例》见行动

发布日期:2021-03-18   阅读:4738次  

      3月15日,界首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实施是阜阳市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制建设的重大创新,标志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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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学习会议中,与会人员深入了解到《条例》的具体内容,并提出“文明条例在心中,更在你我行动中”的口号,树立了“从我做起,文明有礼”的目标。会议要求,要将《条例》放在心里,行于脚下,身体力行,积极引导身边人为文明城市创建共同努力。

      会后,界首市医保局采用微信公众号宣传、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向市民群众普及《条例》内容。同时,组织志愿服务队在人民广场上清理死角卫生,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随着《条例》的不断学习,下一步,界首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引领界首文明行为新风尚。(杨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