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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8 阅读:4738次
3月15日,界首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实施是阜阳市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制建设的重大创新,标志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随着《条例》的不断学习,下一步,界首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引领界首文明行为新风尚。(杨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