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部署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9-06-20 阅读:3093次
6月19日,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部署会召开。各定点医院院长、医院医保办主任,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乡镇街道医保分中心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试行)》、《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范本》(试行)内容,并与原版协议进行了对比说明。
会议指出,新协议的修订是医保智能深化升级的需要,具有重要的意义。会议强调,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遵循服务协议的约定,认真履行协议。市医保局要做好新协议签订前的全面核查工作,通过飞行检查等手段,强化监管;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群众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渠道。
新协议于近期陆续签订,并从2019年7月1日起生效。(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