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解

发布日期:2024-12-30   阅读:619次   字体大小:[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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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21年,原告购买了被告开发的商铺,原、被告签订了协议,约定该商铺委托被告经营,并约定了委托经营期限和被告应支付给原告经营收益数额。被告按约定在该商铺里经商,生意兴隆,收益颇丰,然而,被告违反协议约定,拖欠原告经营收益款4万余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界首市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后,考虑到本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争议不大,调解结案的可能性较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


  经过耐心调解,被告明确表示愿意支付拖欠原告的委托经营收益款,同时希望获得原告谅解,继续合作。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支付了拖欠原告的委托经营收益款,原告向界首市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聂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