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缴物业费 法院调解促和谐

发布日期:2024-11-28   阅读:508次   字体大小:[大] [小]  
分享到:

  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尽管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但人民调解员陈振环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最终被告当即交纳了拖欠了二年的物业费,使得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界首某物业服务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与被告界首某小区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原告自合同签订当日即进入某小区提供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被告自2020年7月开始接受原告提供的各项物业服务,但是,被告自2022年9月份至今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累计拖欠原告物业服务费8万余元。在多次催要无果后,界首某物业服务公司向界首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界首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将该案件转至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力争在诉前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调解员陈振环接手该案后,立即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陈振环向业主释法明理,劝说他们主动履行义务,告知其不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要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公司与业主之间畅通沟通渠道,倾听业主意见,有针对性地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立即履行了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此次物业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聂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