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返还彩礼款 强制执行促案结

发布日期:2024-07-23   阅读:1083次   字体大小:[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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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吴某与被告李某于2023年2月12日通过媒人介绍相识相恋,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同年3月10日,原告按照当地风俗给付被告彩礼款10.6万元,给付彩礼当日原告携带烟酒、猪、羊等礼品交付给被告。之后,原、被告均离家外出打工,天各一方。后因购置婚房事宜两人产生分歧,女方提出分手,因女方不愿意返还彩礼款引发诉讼。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李某返还原告吴某彩礼款人民币96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未予履行义务,原告吴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对李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未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数次传唤李某到法院,但李某以自己在外地打工为由一直拒不到庭。近日,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李某已经从外地回家的信息,立即驱车前往其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告知其如果对抗执行拒不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和列入失信人名单的惩戒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心生畏惧的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将96000元彩礼款返还给了申请执行人吴某,至此,该起案件执行完毕。(聂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