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倾力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受害人拿到了赔偿款。
10月9日上午10时许,在界首乡村公路某路段,原告刘某骑自行车时被被告吴某驾车撞伤,伤后原告被送入当地医院治疗。经当地交警大队认定,被告吴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但被告吴某只是负担了刘某治疗已发生的医疗费,其它经济损失不愿承担。无奈,刘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被告吴某赔偿原告刘某各项经济损失8301.11元。判决生效后,吴某不愿意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向吴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吴某却以种种借口推诿不愿意支付赔偿款。执行法官考虑双方当事人是邻村村民,为避免“执行一案,两家结怨”的局面出现,决定以调解的方式执行该案。执行法官把他们俩邀请到一起做调解工作,通过执行法官说法拉理、耐心开导,终于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反目成仇的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刘某与吴某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吴某当场支付给刘某赔偿款4000元,刘某自愿放弃余款,此案顺利执结。(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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