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人当选1月份“阜阳好人”

发布日期:2022-02-25   阅读:2502次   字体大小:[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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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推荐、审核、投票、评议、公示等程序,我市于修波、王美芝当选2022年1月份“阜阳好人”。


     于修波,男,194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界首市关工委主任。


     2008年4月,于修波在戴桥镇和界首市七七纪念碑给4000多名听众讲故事,引起强烈反响,从此开始了他义务宣讲红色故事的征程。


     14年来,于修波骑坏了3辆三轮车,带着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伴,跑遍了界首179所中小学及部分市直单位,宣讲红色故事468场次,受众达36万余人次。连续11年在大年初一自掏腰包陪孤儿院等地的儿童过年。无私付出的背后,是老伴的默默支持。


     多年来,于修波两次获评“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4次荣获省级先进个人荣誉,5次获得阜阳市级荣誉,被聘为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团成员,省关工委主任张俊亲笔为其提赞。他带领界首市关工委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中连续三届荣获全国先进,先后受省表彰6次、阜阳市表彰14次,界首市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称号。2022年1月,他被评为界首“好人好事”典型。


     王美芝,女,1940年9月出生,界首市王集镇郝王村人。


     1968年,王美芝嫁给郝王村牛老家自然村的牛桂法后,就自觉承担起照顾一家老小的重任。


     1981年,婆婆的突然患病打乱了她本就忙碌的生活节奏。丈夫在校教书无法顾及家庭,照顾患病婆婆、抚养7个孩子、耕种14亩口粮地、操持家务等重任都落在了她的肩上。她尽心尽责孝敬婆婆,不顾生活艰难,力排众议收养孤儿,一干就是40年,从不喊苦叫冤,成为周边群众佩服的孝善典型,把一贫如洗的家打造成兄弟团结、妯娌和睦的五世同堂大家庭。


     在给婆婆求医问药的过程中,她积累了针对肾盂性肾炎和膝关节风湿治疗的经验,遇到群众求助,她总是毫无保留的将这些经验分享出去,赢得了群众赞誉。2021年,她先后被评为界首市孝善之星、界首“好人好事”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