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界首市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年初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7   阅读:12905次   字体大小:[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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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320号)精神,省定贫困县不得将中央财政资金纳入整合范围,为贯彻上级文件规定,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后的《界首市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年初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界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3日


界首市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年初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