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选界首市2017年9-10月份“好人 好事”典型事迹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12-13   阅读:2073次   字体大小:[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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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传播道德正能量,市文明委在全市开展月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活动。全市各单位、广大市民积极挖掘推报身边的好人好事,9-10月份,组委会共收到好人好事17件,其中市委宣传部2件,市公安局3件,市教育局1件,市妇联2件,西城街道张庄社区1件、中原社区1件、解放社区2件、新阳社区1件,新马集镇1件,代桥镇1件,芦村镇1件,舒庄镇1件。经组委会认真评定并结合“文明界首”微信公众号投票结果,且公示7日无异议后,评选出界首市20179-10月份“好人好事”典型事迹12件,现通报如下:

1.身患疾病、坚守课堂的好校长童明堂。

2.飞身勇救轻生女子的张黎明。

3.把工作当事业、铸就平凡中闪亮人生的段加伟。

4.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的好干部姜辉。

5.搀扶老人寻家人的好交警王治国。

6.两次勇救跳河轻生女子的曹庆杰。

7.放弃爱情、选择亲情,8年如一日照顾患病养母的张阿伟。

8.多年照顾百岁养父的任建国。

9.义务上门辅导患病孩子的邴集中心校爱心教师群体。

10.拾金不昧的好居民李伟。

11.侍奉患病双亲的孝子郭治淮。

12.用满腔热情支持国防事业的好军嫂祁鹏。

上述界首市9-10月份好人好事典型事迹弘扬了社会正气,传递了人间大爱,其事迹将在界首广播电视台、界首时讯、界首新闻网、“文明界首”微信公众号发布,对评定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将颁发证书,对于事迹优秀推报人,在年底也将予以表彰。

希望各单位积极宣传,明确一名好人事迹推报人,把单位内部的好人事迹挖掘好、宣传好,推报人对推报的好人事迹进行核实,确保事迹真实,并及时将核实过的好人事迹、照片上报市文明办,好人事迹材料不少于300字,并附事迹本人照片一张。联系人:任贝诺 4885721 邮箱:ahjswmb@sina.com

界首市文明办                    

2017年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