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九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第四届
阜阳市文明社区、第四届阜阳市文明村镇
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评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办,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第九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的通知》(阜文明委〔2015〕6号)、《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阜阳市文明社区的通知》(阜文明委〔2015〕7号)、《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阜阳市文明村镇的通知》(阜文明委〔2015〕8号)文件精神,各地各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已经结束,市文明办将于近期组织人员对申报第九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第四届阜阳市文明社区、第四届阜阳市文明村镇的单位进行实地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
二、考评方式
考评将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各县市区、市开发区、阜合园区申报单位的考评以随机抽查为主,重点是新申报单位,对市直、中直省直申报单位的考评原则上进行普查,重点是新申报单位和窗口单位。
三、考评内容
1.文明单位考评内容参照《阜阳市文明单位创建标准》(见附件1);
2.文明社区考评内容参照《阜阳市文明社区创建标准》(见附件2);
3.文明村镇考评内容参照《第四届阜阳市文明村镇考评标准》(见附件3)。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自查,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以此次考评为契机,对照标准,补差补缺,把申报考评的过程变成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的过程。
2.精心组织。本次考评组由市文明办负责同志带队,同时抽调相关科室负责人和部分县市区文明办负责人参与,车辆自备。各迎查单位需提供2014年以来文明创建档案资料和6份汇报材料,并做好10分钟汇报发言准备。
3.严明纪律。考评组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和有关工作纪律,各迎查单位要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做好申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迎查的各项工作,对于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考评结果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 1.阜阳市文明单位创建标准
2.阜阳市文明社区创建标准
3.第四届阜阳市文明村镇考评标准
阜阳市文明办
2015年10月9日
关于对第九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第四届阜阳市文明社区、第四届阜阳市文明村镇申报单位进.doc